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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因為某些因素我又開始重拾球竿,打了幾場球後突然有感而發,其實釣魚跟高爾夫也有許多類似的地方,有些人打球不是為了追求成績,球打得直不直遠不遠不是非常的重要,重點是在享受漫步在草地與樹林之間的感覺,而有些人釣魚的重點不在漁獲,在乎的是感受大海的壯闊與包容、湖泊的寧靜和小溪愜意。高爾夫追求的是低竿數,低竿數代表選手的技術與心理上的穩定度;而釣魚追求的是魚獲或是紀錄,釣得越多釣得越大似乎可以代表一位釣手的能力。
兩種活動都有各自的評分標準,而最有趣的地方是,這兩種活動都有球員兼裁判的特質,許多高爾夫的業餘球員,一場球18洞打下來或多或少都可以能會出現OB或是下水的狀況,但很多人常常為了面子問題自動遺忘自己所犯下的錯誤,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小白球竟然會自己長腳從界外走到界內,而同樣的許多釣魚人也常常會吹噓自己的魚獲,十年前釣起的3公斤小紅甘十年後再談起很可能已經變成30公斤的大紅甘。
寫到這裡我就想起阿銘船長說的一句話:"臭屁是要講實力的,不然臭屁就會變成膨風"
其實我主要的重點是,從高爾夫中我學到誠實與勇於面對自己所犯下的錯誤,如果第一桿打的不好那就要好好的努力在下一桿救回來,不要為了成績為了輸贏為了面子,欺騙別人也欺騙了自己。同樣的當釣起一尾紀錄魚後,多重就是多重,不要為了要贏某人硬是四捨五入兼無條件進位法,這樣只會讓個人紀錄蒙上一層陰影。
人非聖賢,我自己也犯過我上述說的一些錯誤,事後反省我覺得吃虧的還是自己,我會努力朝一個好球員好釣手邁進,但更要做一個好裁判,與大家共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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